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

南投縣北梅國中無線網路管理規定
第一條 目的
為使本校師生能充分利用網路做為學習的媒介,達到 3A ( AnytiIne , Anywhere , AnyDevice)的學習環境,以提昇本校教師的教學校能及強化學生的學習環境,故專款建置校園無線網路,並訂定此規範。

第二條 使用資格
一、本校在職之教職員工及學生皆可使用。
二、參加本校研習的教育相關人員。

第三條 管理及維護
一、無線網路頻寬有限,僅提供合法責訊瀏覽網頁及教學相關用途。無線網路開放時間為學校正常上班時間 ·。
二、因使用本校無線網路等同使用本校之校園網路,故使用無線網路之規範與本校「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」相同。
三、各單位如需建豐無線網路環境,須會同學校責訊管理人員作規劃,嚴禁和自架設無線網路發射基地台( Access Point ) ,影響全校無線網路收訊品質,一經查獲將提報行政會議懲處。

第四條 權責
一、使用者須受「南投縣北梅國中資通安全管理規範」、「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」、「台灣學街網路管理規則」、「台灣學術網路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」相關法令規範 · 違者除依校規處分,另須負擔法律責任。
二、確實迸守著作權法不重製、安裝、使用非法軟體,一經查獲需自行擔負刑事、民事等責任 · 第五條本辦法經校長通過後公佈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